朗家家居沙发:朗家家居沙发官网旗舰店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5-01-11
(记者 刘双生 裴爱国)市民黄女士跟《新播报》反映,今年3月份,她在柳州会展中心的共好家博会上,交1680元定金定购了一款沙发。没想到,货还没发,商家竟然就“跑路”了。
(记者 刘双生 裴爱国)市民黄女士跟《新播报》反映,今年3月份,她在柳州会展中心的共好家博会上,交1680元定金定购了一款沙发没想到,货还没发,商家竟然就“跑路”了她把问题分别反映到了家博会的主办方、12345政府热线以及主办方注册地南宁市的12345政府热线,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她希望《新播报》“小播”能帮帮忙。

商家收了定金后跑路 既不发货也不退钱 黄女士说,今年3月16日,她通过宣传广告了解到,广西南宁共好时代会展有限公司在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共好家博会刚好新房要装修,她就和家人去逛了逛,看中了朗家家居一款总价为5680元的沙发。

黄女士从销售人员处了解到朗家家居在柳州没有门店,售后等问题可以一直找他们,“销售人员说,柳州虽然没有门店,但是可以一直找到他们,他们在四川成都的工厂会直接发货来柳州,直接到家” 黄女士交了1680元的定金,和经销商签订了一份《朗家家居订货合同》,合同约定送货时间为“待定”,黄女士需要提货时,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商家就可以了。
今年的11月6日,黄女士联系销售人员要提货,却被销售人员告知老板跑路了

“他就告诉我老板跑了,他们工资也没得发,他说你联系家博会主办方吧”黄女士说,销售人员声称也找不到老板他说,自己是工厂派过来在代理商这里做促销的,建议黄女士先把尾款转给他,由他来向厂里反映,给黄女士发货。
黄女士:“那我肯定不相信啦,他这个合同都没有履约,根本就没有履约精神,现在还要我转给你个人,我怎么可能相信你还会再发货给我,而且如果后期货不对版,或者需要售后,我又找谁去处理” 黄女士发现经销商老板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于是,她找到了家博会主办方——广西南宁共好时代会展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把她拉入一个由主办方和经销商组成的微信群,商量后续处理事宜 “在微信群里面就以共好家博会的名义,盖了个公章发了个说明,要求我把尾款转到家博会的指定账户里,给了一个收款码,没发货让我付完全款,我根本不可能接受,因为货都没到我的手里,怎么可能把款全部付给你,那到时候我就相当于被骗两次了。
”黄女士说

黄女士把事情反映给12345政府热线,得到回复说“主办方注册地址在南宁,建议向南宁12345政府热线进行举报维权”黄女士又把证据材料寄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但也没有解决后来,黄女士听说这个月广西南宁共好时代会展有限公司又到柳州开家博会,她约上记者又去了现场。
黄女士:“我希望主办方把我的定金退给我,然后撤销合同关系”记者帮忙协调 主办方全额退还定金 事情是不是像黄女士说的这样?经销商还能不能联系上?黄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和黄女士来到柳州国际会展中心,找到了家博会的主办方了解情况。
记者首先拨通朗家家居经销商老板国先生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而在展会现场,主办方把“先行赔付”等三大承诺设置在入口显眼位置,看到记者到来,一位工作人员主动过来询问。

会展工作人员:“什么事情呢?” 记者:“那个朗家家居现在还摆在这里吗?” 会展工作人员:“没有啊,这里没有” 记者:“我找一下负责人,现在他们不来摆吗?” 会展工作人员:“没有,他没有,这场他没有参加,因为他前面参加过,有顾客买了以后,交完定金,他既不发货也不退钱。
我打个电话” 这位工作人员把记者带到会员签到中心,另外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在查看并拍摄了记者的工作证后,还要求记者把工作证举在胸前给他拍照 会展工作人员:“你这么举着,我们拍你” 记者:“我举着拍我?我是犯罪嫌疑人吗?你是警察吗?。
会展工作人员:“我不是说我是警察,我给你拍个证件。” 记者:“你还要我举着证件拍我的人,你什么意思?” 随后,一位自称是售后负责人的女士接待了记者,但她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会展售后负责人:“我们所有的朗家的投诉,全部都是给到尾款后我们再发货的,如果现在这位消费者她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处理方式,前面她交的一千多块钱我们这边退不了,因为不是直接打到我们这边的账户上的,我们只能联系工厂直接发货。
” 记者:“可不可以你们把这款先退了,然后由你们去跟这个经销商来追呢?” 会展售后负责人:“那这个要申请一下。”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广西南宁共好时代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杨信几分钟后,杨信赶到现场他说,朗家家居经销商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出现资金断裂的问题,凡是与他签订了定购合同的,主办方都是采取支付尾款,协调厂家发货的办法处理。
既然黄女士不愿意接受这种方法,那主办方就先退还定金,“我们就把她已经交付的这个定金,由我们主办方这边先行赔付,全额退给她,事后我们再去追责商家” 当天下午,黄女士收到了“共好”公司退回的1680元定金。

律师:宣传承诺是一种邀约行为 消费者需擦亮双眼 在这件事情上,黄女士、商家和主办方各有哪些权利和责任呢?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黄女士与商家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现在商家违约在先,黄女士有权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销售人员和主办方要求黄女士先付尾款再协调厂家发货的做法,律师表示,要提高警惕、谨慎行事

律师叶青:“如果说有合法的授权委托材料,也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这些人只凭口头上说,是哪一方可以代表谁来处理这件事情的话,也希望消费者能提高警惕,避免掉入更多的消费陷阱中” 而对于主办方在展会现场展示的“先行赔付、买贵就赔”等承诺宣传,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
律师叶青:“在法律层面上它属于一个邀约邀请的性质,不具备合同的约束效力,不要因为这些所谓的承诺,忽视了保障自己的权力在签订合同之前,尽可能了解主办方,他可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些责任尽量以书面的形式,双方签订合同来进行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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