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下乡:家居下乡试点方案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11-0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家居消费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面向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释放我县农村家居消费潜力,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府办字〔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家居消费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面向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释放我县农村家居消费潜力,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府办字〔2024〕45号)要求
,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浮梁县家居下乡合作商家,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有合法经营资格,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售后维保等服务能力;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四)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限上家居类企业二、报名须知参与商家需向县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法人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非法人组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页截屏打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8月11日前送至县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股(联系人:杜振强,联系电话:0798-2621698、18279853447)三、其他事项合作商家应按照要求参与浮梁县家居下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浮梁县家居下乡消费券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未尽事宜由浮梁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浮梁县家居下乡合作商家申请表.xlsx。
浮梁县商务局2024年8月7日文章来源:浮梁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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