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在哪个网站订好(旅游团哪个好)原创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11-04
世界那么大,想看看也是不容易啊~
临近春节假期很多小伙伴都有出游的计划
旅行本来应该是一件开心的事然鹅旅行团在出发前一天被取消订好的酒店不能入住遇到这些事到底该怎么维权呢?今天的维权周五见维权君来给大家说说!出发前一天才取消旅行团,太过分了!
星空下的懒惰生物我在康辉旅游报名去旅游,24日出发,报名前那里的销售跟我们说只剩3个人就满座了呢,这个团很多人,就在23日晚上快7点打电话来说不成团,强制取消明天的旅行,忽悠顾客,欺诈消费者报名维权君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旅行社应该提前至少七天告知你旅游被取消,并且退回你所有费用你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出现问题如何解决首先以双方约定为准,可先查看合同中对于旅行社毁约如何赔偿如何协定的,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建议你先与旅行社协商,协商不成可准备服务合同协议等一系列的证据,向旅行社所在的辖区的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求助。
我明明预订了酒店,为什么不能入住?
秋荣我2017年网上成功订购了惠州候鸟度假区的房型1型入住一晚,于上周六早上2018年1月20号早上十点网上预订1月22号晚入住,并于1月22号晚六点二十分左右一家人到了惠州候鸟度假区,来到前台准备入住,被告知没有网上预约,不让入住,出示了订购信息,约证码等相关内容都说不能入住。
我说先让我入住,商家再与网站进行沟通,我们特意从广州到惠州候鸟度假区来度假的前台就不让入住,说可能会有其他公司的预约,当时磨蹭到七点,都不让入住之后我先后致电惠州全球候鸟公司,全球候鸟公司,都说没有找到相关网上预约信息。
无奈之下就到惠州市区另外入住其他酒店我投诉该宣传内容的失真,和惠州候鸟度假区的服务态度,处理事情能力让我一家人特意过去度假,居然要另外订房间住维权君
消费者在网上下单付款后可视为发出要约,酒店确认订单作出了同意接受要约条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酒店不履行合同,可视为违约,消费者可要求酒店赔偿。
酒店称需在网上预约才能入住,但订购平台没有在预订页面上告知消费者,对此订购平台需要负责消费者已然在预订酒店时告知入住时间,酒店也已经确认,还需要消费者再次预约纯属无理要求此外,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格式条款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而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要求再次网上预约。
这项格式条款订购平台并没有告知消费者,酒店以消费者根本不知道的格式条款为由拒绝消费者入住,来免除自己的责任,酒店的做法实在是太过霸道!综上,建议消费者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订购信息,酒店页面截图等等,向惠州市消委会投诉,电话0752-2789315,或拨打惠州市政府服务热线0752-12345求助,也可向
订购平台的所在地消委会投诉。公司聚餐吃出肠胃炎,商家拒绝赔偿
峰前几天部门外出聚餐,在田园农庄钟村店吃完晚饭后,有接近一半的人(15人)出现了腹泻,呕吐症状,去医院诊断为肠胃炎(有十几份诊断报告作为证据),因此怀疑是因这家饭店的卫生或食材问题导致了食物中毒打电话与店家沟通,不止拒不处理,而且态度恶劣,冷嘲热讽,因此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此饭店,并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医药费+误工费)。
维权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建议消费者直接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或向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34819189联通擅自为我开通业务,扣了我很多钱!
M张您好,广州联通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开通业务,连续近一年扣除手机费用,一年接近500元,中间被我发现几次,打联通客户热线后说是给予退了业务费,并且取消了那些不知情的业务,但是又继续扣费,每次都电话都说没有取消。
已经多次这样,17年11月12月连续两个月分别多扣120,101手机话费,等到今天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相信他们客服了,我想通过这个平台帮我解决问题谢谢您维权君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亦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其中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同时,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运营商做好用户电信服务消费提醒工作。
其中明确提出,电信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签订电信服务协议前,清晰、明确告知用户收费标准和协议有效期等特别注意事项据此,若联通未尽提醒义务,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扣费,消费者有权要求联通停止扣费并终止该部分业务,若有相关损失的,有权要求联通承担。
赔偿责任。建议先与联通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供相关证据拨打该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也可以拨打通信管理部门电话12300寻求帮助。在微信代购买到了假货怎么办?
多多前几个月我从微信上加了一个自称是香港代购的人,她说她每月月底都会去韩国香港代购化妆品,还不时拍些小视频,说可以配购物小票后来我就从她那里买了好几次东西,不过这两次才发现她卖的东西存在一些问题,然后我就找了一些真假货的鉴别视频,发现我买的东西确实是假货。
这次发货我查快递明明是从广州同和发出来的,结果到了以后发现快递盒上的发货地址竟然是上海,而且很隐晦,我确定自己是上当受骗了买到了假货,但是我并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呢?维权君
目前,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还是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第二种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的,此项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第三种是通过腾讯认证的企业微信号上购买的;第四种则是个人私下微信聊天完成
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第一种情况则可先通过实际购物的网络交易平台申请维权;第二种可先通过京东商城进行维权;第三种可先通过腾讯客服进行维权若上述的平台不受理或无法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委会投诉该商家,或向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者消委会投诉该平台。
最后一种,由于微信私下购物时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若发生消费纠纷,是无法通过《消法》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然而,在微信私下购物行为中,消费者很多时候都不清楚卖家的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真实有效的信息,维权难度大因此,建议消费者先核实商家是何种性质,再根据商家性质结合上述情况依法维权以上的回复内容你们get到了吗?。
如有消费问题咨询快去“我要维权”栏目留言!维权君会继续推送“维权周五见”的回复内容大家记得关注哦!(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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