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海域将执行军事任务(渤海海域将执行军事任务 视频)深度揭秘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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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杨老师微信)文章来源: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人民政府官网、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近期,国务院接连批复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湖南、安徽、江西、河北、山西、吉林、宁夏、海南等多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是对各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浙 江 省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浙江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交汇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努力将浙江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6.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5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6.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共同将长三角打造成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和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调布局,加快海洋强省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对外开放。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集中保护和建设杭嘉湖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在高度城镇化地区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完善浙西南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强化浙东沿海、舟山群岛等特色渔业建设,形成绿色多元的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
系统推进环太湖流域、杭州湾、舟山群岛等生态保护修复,严格实施钱塘江、瓯江等重要水域岸线空间保护,加强水资源战略储备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以杭州、宁波都市圈为重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支撑,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打造城乡生活圈,均衡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体现江南鱼米之乡、山水浙江的风采特色,打造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浙江样板。
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空间,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将宁波舟山港努力打造为世界一流强港完善城市和区域灾害风险防控设施布局,合理布局应急保障设施,健全综合防灾减灾安全保障体系。
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等世界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彰显诗画浙江的独特魅力。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浙江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2023年12月21日
江 苏 省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苏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苏政发〔2023〕69号):本规划是对江苏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本规划范围为全省陆地、内水和海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未来建设方向全省主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高速铁路: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经南京至合肥段、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含如东延伸段)、沪通铁路二期、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新沂至淮安铁路、新沂至合肥铁路宿迁至泗县段、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等。
城际铁路:上海经苏州无锡至常州城际铁路、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经淀山湖至上海城际铁路、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等市域(郊)铁路:南京至句容铁路西延线、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南京至滁河线、南京至马鞍山线、无锡至江阴线、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等。
普速铁路:宁芜铁路扩能改造、新长铁路扩能改造、徐菏铁路、宿淮铁路扩能改造等铁路客运枢纽: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苏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南沿江城际铁路金坛站综合客运枢纽、北沿江高铁南通站综合客运枢纽、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吴窑站)综合客运枢纽、北沿江铁路泰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兴站综合客运枢纽等。
高速公路:济宁至合肥高速公路徐州至苏皖省界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苏皖省界至沪陕高速段、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等公路过江通道。
:崇海过江通道、润扬第四过江通道、润扬第二过江通道、靖澄过江通道等普通国省干线:104国道八卦洲枢纽至瓜埠枢纽段、104国道睢宁城区段、104国道溧阳段、204国道常熟北段、204国道盐城市区段、206国道徐州贾汪段、233国道淮安绕城段、125省道兴化段、226省道响水段、228省道张家港南段、256省道昆山北段、259省道无锡段、344省道新沂段等。
航道: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盐城港滨海港区20万吨级航道工程、乍嘉苏线航道整治工程、秦淮河航道整治二期工程、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等码头:南京港龙潭港区扩容码头工程、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码头工程、连云港港赣榆港区LNG接收站项目码头二期工程、镇江港大港港区码头扩容工程等。
通航建筑物及枢纽工程: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船闸工程、芜申线下坝船闸一线船闸改造及配套工程等运输机场:南通新机场、淮安涟水机场、扬州泰州机场等防波堤: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环港码头区防波堤工程、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防波堤工程、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南防波堤工程、盐城港射阳港区5万吨级航道北导堤工程等。
注:具体项目以本规划数据库所列项目清单为准全省主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防洪除涝工程: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近期工程、长江河口段(江苏)整治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京杭大运河堤防加固工程、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新沂河治理工程、苏北灌溉总渠治理工程、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固城湖堤防建设工程、江苏省海堤巩固工程等。
水生态修复工程:霞客湖湖荡水系连通与生态修复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江水东引完善东线工程(通榆河)、江水东引完善西线工程(三阳河-大三王河)、江海河-丁堡河整治工程、江海河接通工程、望虞河拓浚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后续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一期配套完善工程、江水东引完善水源工程(新通扬运河)等。
注:具体项目以本规划数据库所列项目清单为准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的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三区四带”的生态屏障和“两横三纵”的城镇化战略格局,深化落实“1+3”重点功能区,以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空间开发保护思路,优化徐淮、里下河、沿海、沿江、宁镇扬丘陵五大农业片区,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提高南京城市能级,带动周边城市发展,打造开放包容、协同发展的跨区域都市圈典范突出发展都市生态农业,重点建设一批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引导苏锡常都市圈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把握国内国外双循环建设机遇,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建设接轨上海、联系周边、辐射长江以北的现代化都市圈。
鼓励农业空间适度规模集聚,促进特色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太湖丘陵生态绿心”率先推进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建设明确城市、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为主体的城镇发展空间“江淮湖群生态绿心”加大力度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
促进人口、产业向中心城市和县城集聚,促进淮洪涟一体化发展,加强小城镇和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淮海经济区着力提升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发展能级推动徐州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经济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双向开放高地。
构建扬子江绿色发展带有序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着力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引导跨江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沿海陆海统筹带提升沿海港口服务能力,完善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和港口集疏运设施,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培育壮大临港新城,引导港产城融合联动,推动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整合打造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滨水绿地、绿道等努力建设陆桥东部联动带着力提升出海通道功能,提升国际货运班列综合运输能力,进一步推动连云港海港、徐州陆港、淮安空港协同建设,完善沿线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深入合作巩固江苏“交汇点”开放先导地位,高质量推进新亚欧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持续推进连云港港、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
高标准建设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片区加强徐州-连云港-淮安综合性物流枢纽协同建设,共同打造双向开放发展的现代物流“金三角”强化南京、徐州、连云港、南通等“一带一路”重要城市和重要枢纽的支撑带动作用,支持苏州、无锡、常州建成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城市,支持其他地区建成特色合作基地。
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快“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区建设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共建卓越的全球城市区域支持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建设。
推进环太湖、淀山湖、沿海、长江口战略协同区共建共治,加快崇启海、嘉昆太、青吴嘉等培育协作示范区,支持崇明东平-南通海永-南通启隆、嘉定安亭-青浦白鹤-苏州花桥等跨省城镇圈深度协同支持南通沪苏跨江融合试验区建设。
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推进虹桥-昆山-太仓-相城-工业园区综合功能走廊建设,促进苏州北站与虹桥联动建设国家级高铁枢纽高质量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推动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沪苏产业联动集聚区、盐城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等跨省合作平台建设,打造长三角飞地经济示范区。
加强重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协调,完善过江通道布局,深化长江口港航合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协调加快与浙江绿色创新协同,共建宁杭生态经济带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杭生态经济带、G60科创走廊形成的大三角为主,率先探索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高水平产业集聚区和科创走廊,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绿丝带”;。
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合力推动苏浙跨省高速铁路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衔接,协调京杭运河、长湖申线和乍嘉苏线等航道的疏浚改造与等级提升,做好重大市政设施通道协调和线路预控强化与安徽跨界协同,共建跨省都市圈。
加快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跨省协调,促进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溧阳-郎溪-广德、浦口-和县、江宁-马鞍山、高淳-宣州等苏皖跨界毗邻地区联动协同,共建跨省跨市毗邻合作区,探索建立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重大项目管理、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一体化机制。
推进苏皖跨省产业合作,支持共建园区、合作示范区等产业载体建设和产业空间互动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进两个“生态绿心”与安徽跨省协调,推动长江生态廊道、淮河-洪泽湖生态廊道建设,共抓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加快推动高速铁路的规划建设,加强高速公路网络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扩容改造提升,协调重大电力设施跨省线路衔接和通道预控推进与山东、河南互联互通,加速淮海经济区崛起共同推进沛县-微山县微山湖湖西地区、丰县-山东鱼台县-金乡县-单县等苏鲁跨界毗邻地区空间协同,完善基础设施对接。
加强环微山湖地区、大运河流域、东部沿海地区、南水北调输水廊道、黄河流域地区等跨界水体和水利工程的环境共保、生态维护加强苏鲁沿海港口及临港产业合作,推进以两汉文化、孔子文化、红色文化、西游文化、海滨风光、微山湖风光等区域旅游空间联动发展。
加强跨省高速铁路线路协调和共同建设,做好输电线网、原油管道、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的协调衔接和合理预控。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苏政发〔2023〕6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8月16日点击右侧标题阅读全文:《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广 东 省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7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7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广东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广东实践。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广东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2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0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6.4%;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435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陆海大通道建设,加强与港澳地区布局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良田粮用,优化南粤精细农业布局,保障区域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促进城乡空间功能融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广东样板”。
筑牢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大珠江流域岸线修复、生态整治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珍稀海洋生物的“三场一通道”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将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完善区域性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城镇地区人居环境质量。
以珠三角港口集群为核心,发挥湾区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完善的海陆通道网络,打造陆海联动、双向开放的门户枢纽,发挥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空间安排,提升国土空间承载能力。
保护传承利用优秀传统文化,整体保护、系统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塑造独具特色的岭南水乡和魅力海岸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广东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 务 院2023年8月8日12月20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期为2023—2030年,展望至2035年,为五大都市圈明确发展“路线图”“规划”为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是指导各都市圈各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广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广州都市圈范围包括广州市、佛山市全域,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土地面积约 2 万平方公里,2022 年常住人口约 3257 万人规划有关任务举措涉及清远英德市和云浮、韶关部分地区。
轨道和铁路枢纽重点项目一、国家及区域干线铁路广州至深圳高铁新通道、广湛高铁、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含联络线)、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高铁、珠海至肇庆高铁、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广汕高铁、深江铁路、广州南至广州联络线、广州至广州东三四线、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柳广铁路。
二、城际铁路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佛山西至广州北段)、广清城际清远至职教城站段、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佛莞城际、中南虎城际(赣深客专南沙支线)、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肇顺南城际、广佛江珠城际、肇庆经清远至从化城际、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深莞增城际。
三、城市轨道广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8号线北延段支线、8号线东延段,佛山地铁11号线引入广州鹤洞,佛山地铁4号线四、铁路枢纽布局以广州、广州东、广州南、佛山西、广州白云(棠溪)站为主,广州北、南沙、新塘站为辅的“五主三辅”枢纽。
规划布局鱼珠、肇庆东、珠三角新机场等枢纽场站重点机场、港航项目一、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黄埔和从化等通用航空机场项目二、港航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和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南沙港铁路改造、佛山港高明港区高荷码头工程、肇庆港新港港区新基湾码头及规划配套铁路专用线、高要港区金岗码头、四会港区四会码头、清远港新港公共物流码头、清远市旅游码头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南岸主码头)、清远港英德港区英德明珠货运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
重点建设公路项目一、高速公路增佛高速、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佛江高速北延线清新至湖南段、莲花山通道、狮子洋通道、清远至高明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建、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佛肇云高速、肇庆至高明高速、惠州至肇庆高速、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公路、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南浦大道-长江路、广昆高速扩建、江门至肇庆第二高速、增莞番高速、开发区西区至化龙过江通道、沙鱼洲隧道。
二、跨市道路珠江大桥放射线接广佛新干线、大沥北环东路接芳村沿江路、沉香大桥、广佛大桥系统工程、广佛同心桥工程、玉兰路—港口路过江通道、肇庆大旺至佛山三水一级公路(含北江大桥)、肇庆新区至佛山三水西南段一级公路、G324高明交界至马安段、紫云大道至高明、广清大道南延线、清远太石路与花都红棉大道对接线工程、国道G228洪奇沥大桥改扩建工程、开发区西区至麻涌东江通道、新槎大桥、省道S256线江龙大桥改扩建工程。
重点物流枢纽(园区)广州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广州白云广清高速陆港物流枢纽、广州白云京珠高速陆港物流枢纽、广清公铁空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广云公铁水联运枢纽(广云现代物流产业园)、佛山三山国际物流园、肇庆新港物流园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四会)多式联运现代物流园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空港物流园、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园、佛山官窑铁路枢纽。
水利和能源项目一、水利水资源方面:加快建设广州北江引水工程、广州牛路水库,适时论证沙迳水库、南大水库、珠三角河涌整治及修复工程、水文能力提升工程等;防洪能力提升方面: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北江干流治理工程、港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
二、能源500千伏楚庭第二通道工程、清远下坪抽水蓄能电站、清远天湖抽水蓄能电站、清远500千伏清城输变、500千伏梧罗二回线路解口接入卧龙变电站(云浮500千伏卧龙变电站至佛山500千伏罗洞变电站第二回线路)、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中段和西段)、500千伏乐昌升压站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始兴升压站输变电工程、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智能微网、储能等新型能源系统、超清洁低碳排放煤电。
提升与港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推动广深港高铁引入广州中心城区,构建以广佛一港深、广佛一澳珠以及珠江口跨江通道为主轴的大湾区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共同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设施外输管道建设,配合推进珠江河口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管理合作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推动城市间供水互济。
推动与省内其他地区联动发展加强与深圳都市圈以及珠江口西岸都市圈联动加快深圳至江门铁路等重大交通互联项目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密跨珠江口通道推进麻涌东江通道、麻涌东江大桥扩建、新槎大桥、江龙大桥扩建等跨东江通道规划建设,提升东江两岸区域互联互通水平。
山 东 省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0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3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山东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是促进南北联动、东西陆海统筹,联通东北亚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是我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工业基地。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山东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91.1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412.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06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清单管理的无居民海岛414个;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1.1亿立方米,严格用水强度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震、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坚持陆海统筹,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加强山东半岛城市群与沿黄省份的协调联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衔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建成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巩固黄淮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大力建设商品粮基地,科学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陆海协同建设莱州湾、威海、日照海域渔业集中发展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筑牢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生态屏障,加强沿黄、沿海、沿大运河,以及湿地、河口、海湾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对候鸟重要栖息地和迁飞通道实施空间管控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在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管控,加强对地下水战略储备区、重要水源地、蓄滞洪区的保护和管控。
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带动作用,完善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核心功能,加强省会、胶东、鲁南地区协调发展,培育高水平创新空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圈,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集约高效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拓展公众亲水空间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地震及地质灾害等防治,增强极端天气适应能力,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优化空间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保护汶阳田等特色农耕文化,将省域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特别是黄河、泰山、大运河、沂蒙山、海岸线和海域等构建形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全方位展示多姿多彩的齐鲁文化。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山东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 务 院2023年9月20日此外,今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还印发了《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
《纲要》是涵盖全省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衔接管道、邮政等内容,规划期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布局总规模达到5.06万公里以上铁路网125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城际)铁路6500公里以上,普速铁路6000公里以上;。
干线公路网35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公路15000公里以上(含研究线位约3000公里),普通国省道20000公里以上;内河航道3100公里以上;沿海主要港口3个,地区性重要港口4个,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400个;内河主要港口1个,地区性重要港口4个;
运输机场16个,通用机场100个。建设“一轴两廊十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福 建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福建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福建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15.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34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18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9.9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加快发展壮大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提升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水平,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建设中国稻种基地,发展山地生态农业,打造环三都澳和东山湾等水产品优势区筑牢以武夷山—玳瑁山和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两大山脉为核心的生态屏障,统筹推进江河源区、湿地、河口、海湾等保护修复。
提升福州都市圈发展能级,强化厦漳泉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为积极培育创新走廊提供空间保障,高标准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南平、三明、龙岩等山区中心城市建设,深化山海产业协作,带动山区城镇乡村加快发展,推进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全面振兴。
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与周边省份的城镇联动发展,协同共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完善城乡生活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分区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强化陆海统筹,提升沿海城市海洋功能,拓展公共亲海空间,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统筹近远海域空间保护利用。
加强重点城市跨区域重大风险联防联控,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整合优化形成现代化港口集群,构建适度超前、绿色低碳、高效实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等世界遗产,长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等红色遗产,以及妈祖信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打造独具福建特色的地域景观,谱写新时代美丽中国福建篇章。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福建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2023年11月19日
湖 南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湖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省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湖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04.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5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联动布局,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中部崛起,对接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稳定优质耕地布局,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污染耕地治理,优化特色农业布局,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提升长江中游平原商品粮生产基地和长江中下游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现代化水平。
实施长江、洞庭湖、湘江等大江大河以及罗霄山、幕阜山等重要山脉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保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的保护力度,维护提升洞庭湖生态系统稳定性,统筹推进长江干支流沿线治污治岸治渔,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
协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加强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布局,促进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完善均衡共享的公共服务空间体系,构建城乡生活圈,县域统筹分级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多中心、多层次、内联外通、双向开放的空间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对张家界、南岳衡山、城头山等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价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建设具有山水景观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美丽宜居湖南。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湖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2023年11月30日
安 徽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安徽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省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安徽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15.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143.5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73.80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和绿色发展样板区,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严格保护江淮丘陵地区优质耕地,完善皖北平原农田水利设施,保障沿江平原粮油生产基地建设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推进皖西、皖南山地零星耕地整合,构筑高质量农业空间,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皖西、皖南生态屏障和江河生态廊道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大别山、黄山—怀玉山生物多样性和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空间管控,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分布区保护,严格实施长江、淮河、巢湖等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整体提升巢湖等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恢复和修复典型湿地植被及重要物种生境。
推进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布局,保障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和产业创新的空间需求,建立与人口规模和结构相匹配的公共服务配置体系,分类保障产业用地空间,推进城镇空间协同紧凑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建立高效快捷现代物流体系,畅通与长三角中心城市连接的交通网络。
优化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协调区域和城市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着力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黄山、皖南古村落等世界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区域整体保护古徽州、沿江、沿淮地区的城乡历史文化聚落,促进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塑造徽风皖韵魅力空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安徽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2023年12月3日
江 西
国务院关于《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98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0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江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承东启西,地处长江中下游,是支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江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4.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45.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2.3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完善赣东南、赣西北、赣西南等对外开放通道网络,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度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谱写江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巩固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等粮食生产基地,发挥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分类分区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乡村振兴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统筹长江、鄱阳湖、赣江等江河湖泊保护修复,恢复与重建典型湿地植被、重要物种及其生境。
以南昌都市圈,以及沪昆、京九城镇发展带为支撑,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开发区整合优化,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打造城乡生活圈,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
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保护好庐山、武夷山(铅山段)世界遗产等各类文化遗存,加强革命根据地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促进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江西地域特色。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江西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 务 院2023年9月15日
河 北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河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地处京畿要地,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关键区域之一《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河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66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39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11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23.2%;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06亿立方米,严格地下水管控;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地面沉降、海洋灾害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坚持陆海统筹,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发挥环京津的地缘优势,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建世界一流城市群,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京津冀地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与山东半岛、中原、山西中部、辽中南等城市群的衔接联动,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巩固黄淮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提高燕山—太行山山前平原地区粮食产能,夯实华北粮仓空间基础,高标准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
提升燕山—太行山区、京津冀北部—辽河源、渤海海岸带等重要地区生态功能,持续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海滦河、辽河、内陆河三大流域以及草原、湿地、岸线、河口海湾等保护修复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支持地表水源置换,压减地下水开采,加强太行山山前地下水资源储备,推进黑龙港流域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强化石家庄都市圈引领作用,将雄安新区加快建设成为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推进环京津、沿海、冀中南、冀西北地区联动发展,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圈,分片区分类型优化县域村庄空间布局。
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和资源整合,构建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集群,提升秦皇岛等滨海城市的服务功能和环境品质,集约高效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建设美丽海岸线推动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统筹防洪安全与雨洪利用,陆海联合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安全韧性城市。
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整体保护承德避暑山庄、长城、大运河、海湾河口和海岸带,加强西柏坡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彰显燕赵特色的美丽河北。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河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河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2023年12月9日
山 西
国务院关于《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0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1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山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是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点,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发祥地和中心区域之一,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山西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山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40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85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加强与京津冀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功能联动和协同布局,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巩固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和吕梁山、太行山等特色农区建设,拓展有机旱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优化村庄布局,支撑乡村振兴加强太行山、吕梁山、太岳山—中条山重要生态屏障修复,科学实施国土绿化,推进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严格河湖水域空间分类管控,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空间管控,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保护利用,强化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运城盐湖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
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协同发展,深化晋南、晋北、晋东南跨省合作,统筹布局区域性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完善城乡生活圈,形成布局紧凑、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城镇空间推动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着力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优化空间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建立高效快捷现代物流体系稳定和巩固传统能源生产空间,建成绿色高效低碳安全的能源基地,打造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
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黄河、长城、太行山等特色资源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加强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等遗产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以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为山西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山西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山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 务 院2023年9月20日
吉 林 省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4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吉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吉林省位于东北亚地理中心,是我国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地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老工业基地《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吉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0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3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37.3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加强哈长城市群与辽中南、山东半岛城市群协调联动,推进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好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认真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打造“黑土粮仓”,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巩固吉林东部森林生态安全屏障、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松花江、东辽河、鸭绿江、图们江等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功能,加强东北虎豹栖息地、长白山、查干湖流域以及重要湿地、流域等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划定一批地表水战略水源地,实施水资源战略储备,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推进哈长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设长春都市圈,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激发老工业基地活力完善城乡生活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分区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发挥好冰雪、森林、边境、民俗等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加强夫余、高句丽、渤海古国、辽金等历史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吉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2023年12月12日
宁 夏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7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9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枢纽,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节点,是支撑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72.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稳定银川平原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强化贺兰山、六盘山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坚持“四水四定”,统筹推进黄河水域、岸线、滩区、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加强清水河、苦水河等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强化银川的区域中心作用,完善区域交通一体化布局,引导宁夏沿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形成支撑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强化固原市在宁夏南部地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县联动发展。
完善城乡生活圈,增强城乡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大对万里长城(宁夏段)、西夏王陵等重要遗产的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充分展示黄河文化特色,增进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
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 务 院2023年8月17日
海 南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9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0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海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海南路径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76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8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3%;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3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优质岸线资源管理,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落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空间部署,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协同布局,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强耕地精细化利用,夯实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南繁育种基地,分类分区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乡村振兴。
建立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浅海水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及潟湖等滨海湿地保护,构建“山—廊—海—岛”一体化的生态网络提升海口发展能级,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将三亚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功能区,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目的地,打造城乡生活圈,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空间,形成绿色低碳、宜居韧性、高质量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
统筹海岸线、海域、海岛开发保护活动,节约集约利用浅海近岸,完善海岛功能体系,持续优化海洋空间格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空间需求,加强海水淡化、雨洪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构建陆海统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国土空间承载能力。
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陆海一体空间体系,营造向海而生、椰风海韵的景观特色,展现海洋文化魅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展示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窗口。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海南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 务 院2023年9月15日— END —特别声明:本号转载的文章来源于公开渠道或经授权许可,仅为分享观点、资讯之目的,不代表[城市更新大讲堂]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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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EOD实施导则及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要点解读及运作实务、(35号文)严监管下项目合规运作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15号文)新机制下项目投融资落地实操与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一、培训内容模块一、国家最新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
1.《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解析及实务;2.《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要点解析3.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内部文件)要点解析。
(1)“三道红线”的核心要义和债务风险底线要求(2)存量债务风险的缓释举措及增量债务风险的严控举措(3)本轮化解融资平台债务实务要点及案例(4)银行新增贷款的管理要点、新增债券发行的条件(5)新增非标及其他严格管控的举措,信托、资管、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非标产品如何应对
(6)央国企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合作模式的转型(7)普通地方国企的认定、融资要求及融资平台转型重组的要点(8)由通报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引深到合规融资的要点模块二、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1.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3.挖掘和规划有经营收入的项目(自求平衡与资源补偿)4.区分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5.区分委托代建和授权开发6.授权开发+做大做强平台公司7.合规合理安排政府资金的使用方式
8.不能以土地出让金融资,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项目并融资9.大基建时代融资和收益自平衡模块三、政府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1.政府对于投资项目的分类管理2.5号文后政府如何合规安排资金用于项目,如何规划三年期以上的资金安排
3.发改招标与财政采购的区别及如何匹配安排项目4.政府如何合规把钱支付平台及社会资本?5.政府采购具有融资的机会,如何融资?6.财政补贴的额度及可否作为融资的还款来源?如何以来自政府的补贴收入合规增强城投的还款能力?
7.无经营收入的基建项目如何策划包装8.如何识别包装企业投资项目?9.如何定义垫资及垫资与投资的区别,35号文后施工企业为平台公司垫资合规吗?该如何操作10.如何策划自求平衡、资源补偿项目市场化融资及案例分享
11.如何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包括土地资源、土地指标资源、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碳权资源、林权资源、水权资源等)12.乡村振兴项目如何包装,投融资模式如何策划?13.2024专项债项目申报要点及案例分享
14.《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要点解析及案例分享模块四、平台公司授权经营模式转型及与社会资本合作要点分析1.政府授权(ABO)与PPP、特许经营甄别
2.政府授权(ABO)模式合规性分析及违规整改3.政府授权模式做大做强地方平台公司的操作要点4.政府授权(ABO)模式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及案例5.政府授权(ABO)模式政府支付路径的特殊性及合规性安排6.35号文后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授权+投资合作+EPC”模式的合规要点及分险防范
7.“政府授权+投资合作+EPC”模式资本金及债务融资案例分享模块五、企业市场化投资基建项目的模式与实务案例1.真假“投资人+EPC”模式如何判断?2.纯公益性项目打包用“投资人+EPC”是否为隐性债务?
3.“投资人+EPC”模式下合规性分析及案例解析4.“投资人+EPC”模式下收益合规来源、比例分析及案例解析5.“投资人+EPC”模式下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及案例解析6.“投资人+EPC”模式下项目资本金筹集模式
7.“投资人+EPC模式”政府补贴怎么补才合规?8.35号文后央企、国企与地方平台合作采用“投资合作+EPC模式”操作项目的合规模式分析(投建分离、股权型、延付型、债权型)模块六、新机制下运营期PPP存量项目要点与实操
1.进入运营期后,PPP项目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运营期PPP项目如何按照“新规”的要求,有效聚焦使用者付费3.以政府补贴为主要收入的运营期PPP项目如何整改4.在建工程(项目超概、融资不到位、工程变更、建设成本的认定、股权转让及退出等)如何盘活
5.已运营项目(价格调整方式、股权转让及退出、项目公司管理、履约付费、绩效评价等)如何确保正常有效运营,发挥PPP项目价值6.建设期后评价情况、中期评估情况7.分类处理建议和争议处理情况模块七、新机制下新项目如何推进
(一)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5号令)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解读1.如何理解特许经营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2.使用者付费项目下财政资金如何对项目进行支持3.政府投资支持和政府付费的区别4.新政下 PPP与特许经营模式之间的关系
5.新规下国企如何在保证审批程序合规性的同时,与民营资本合作参与项目(二)新机制下特许经营项目运作流程及管理要点1.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2.特许经营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核心要点3.发改部门审核特许经营方案的重点条款和评估要点
4.实施机构遴选特许经营者的模式及评审要点5.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的要点分析6.特许经营合同变更、终止、违约责任与移交过程中的要点(三 )特许经营项目的债务融资1.股东融资模式和项目融资模式2.债务融资难点及思路
(1)首要注重银行贷款期限的问题(2)注重银行风控的“疑罪从有”的原则(3)如何分析特许经营收益的垄断性及市场性(4)对于投资额较大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思考模块八、土地储备与开发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1.土地储备业务的流程及合规性要求
2.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如何合规介入土地开发业务?3.土地出让金如何合规用于片区开发项目,如何不构成隐债?4.土地储备项目政府采购工程和服务能否融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委托代建如何做少量融资?
5.土地储备项目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联系与区别6.什么是生地出让、毛地出让、熟地出让,如何合规操作?7.如何分析片区项目的可融资性?8.哪些情况可以打通土地一二级开发?如何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收入联动9.从便于融资的角度应该如何规划片区项目或相应的个子项目
10.如何进行片区项目资金平衡分析?11.如何确定片区开发投融资模式,片区综合开发如何开展市场化融资?如何设置分期分片开发和峰值支付12.如何规避“以国企购地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13.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业务,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如何融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融资模式
14.土地集中流转项目如何融资?15.什么是产城融合用地?有哪些支持政策?模块九、土地开发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1.委托代建+采购工程、采购服务模式:操作要点与案例分享2.做地模式:操作要点及石家庄、杭州、广州国企筹资做地的合规性、可融资性分析
3.专项债模式:两种模式介绍及相关案例分享4.土地一二级开发分段+联合模式:长沙相关政策及操作案例分享5.二级赎买一级模式与二级补偿一级模式:政策依据、操作要点及如何市场化融资6.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模式:如何实现一二级联动融资及案例分享
7.包装借款模式:35号文后一级开发与一二级联动两种借款模式的应用要点,合规解决征拆资金与项目资本金,如何进行市场化融资?模块十、片区综合开发结构化合作模式案例分享1.“政府授权+城市合伙人+EPC”模式
2.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投资合作+EPC”模式3.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4.认购基金+施工总承包模式5.股权回购退出+EPC模式:投资性退出及股东性退出的两种模式如何操作,项目如何融资?6.平台摘地+融资合作建设运营模式
模块十一、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联动自平衡模式1.城市更新模式2.TOD模式、EOD模式、IOD模式、WOD模式3.矿山生态修复自平衡模式、砂石资源自平衡模式4.什么是M0用地?什么是M9用地?有哪些支持政策?如何融资?
模块十二、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模式及难点问题解决(一)城中村改造政策要点1.城中村改造与棚改的区别2.城中村改造与房地产及房地产新模式构建的关系3.什么是低效用地再开发,171号文有哪些支持政策4.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5.城中村改造的流程6.《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文)要点解读及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的结合(二)城中村三大改造需求衍生出三种不同的改造模式1.民生公益类项目运营,满足老旧住宅品质提升需求
2.市场化商业运营,满足商业住宅需求3.市场化运作和民生保障相结合,为满足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三)城中村改造内含三个层次1.当前存量住宅供给不足城市及核心区域进行拆除重建2.未来人口流入为目前存量住房过剩城市打开的新的潜在需求
3.人口流入有限且目前存量住房过剩地区的整治提升4.城中村改造,拆除重建之后的两大路径(四)城中村改造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房票安置”、“土地整备”、“做地模式”、“政府回购安置房”、“工业上楼”、“专项债”的两种模式
模块十三、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实务及案例解析(一)城市更新项目政策梳理及63号、30号文的应对措施(二)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及操作流程分析(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操作模式分析(四)城市更新项目的收益构成及来源
(五)城市更新项目运作的核心及要点(六)城市更新项目中地方平台公司的角色及社会资本方的选择(七)城市更新片区级项目的策划要点(八)广州做地“十条”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优劣势分析(九)城市更新项目如何实现自平衡?
(十)平衡不了如何操作(十一)一级开发和无收入项目资金解决途径(十二)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的解决方式(十三)城市更新基金的设立及操作实务(十四)不能拆不能建的城市更新项目如何操作(十五)城市更新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如何解决
(十六)地方政府如何筹划城市更新(十七)金融机构如何合规开展城市更新融资(分段融资还是一二级联动融资,35号文后对融资主体的安排)(十八)建筑企业如何获取城市更新工程(十九)城市更新项目可采取的投融资模式探讨
“棚改自平衡”、“土地预申请”、“二级带一级”、“融资地块自平衡”、“土地权利归宗”、“权利人自主改造”、“土地权利人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存量用地房屋转型升级”、“轻重资产并购更新”(二十)城市更新项目收并购实务及案例。
(二十一)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模式案例分享1.城市更新项目融资的特征(一二级如何联动)2.银行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要点3.城市更新项目各阶段商业化的融资方案设计4.资金的接续、滚动开发与峰值的设定5.形成资产的盘活
6.案例分享模块十四、EOD实施导则及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环办科财〔2023〕22号)的要点解读及运作实务1.EOD模式的项目组织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的概念与关系2.EOD项目实施主体获取项目的方式3.地方国有企业如何参与EOD项目
4.EOD项目中的生态环境治理包含的主要领域5.生态环境治理应满足的条件6.如何确定EOD项目中的关联产业7.关联产业包括的主要产业类型8.关联产业的负面清单9.EOD新规下如何在促进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与EOD项目的结合
10.EOD新规下如何促进产业园区项目与EOD项目的结合11.如何理解EOD项目中的“两高一低”12.如何理解EOD项目中各子项目的一体化实施13.如何理解确保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14.金融机构在EOD项目中的贷款原则
15.EOD实施主体如何筹集资金16.如何促进EOD项目的项目资本金的充足17.EOD项目的实施流程18.EOD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点19.EOD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解析20.如何理解实施方案编制中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应以定量目标为主”
21.EOD新规下的项目收益主要由哪些22.EOD新规下的土地增减挂钩交易收益、碳汇收益如何对待23.EOD项目的投资总额主要包括哪些内容24.EOD项目如何实现土石料、淤泥、泥沙等方面的资源利用25.哪些收益不能作为EOD项目的收益来源
26.EOD项目谋划与申报;27.EOD项目储备库入库解析;28.EOD项目资金来源与投融资模式创新29.EOD项目产业占比情况分析及案例;模块十五、WOD(水安全保障导向的开发)项目投融资运作实务及案例解析
(一)WOD模式内涵及运行机制(二)水财务〔2022〕228号等政策文件对运作WOD模式的核心要点解析(三)WOD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区别(四)WOD模式的核心要义:关联关系+自求平衡+一体化开发运营(五)WOD模式下价值实现路径
1.水库修复治理+存量资源经营2.海绵城市/海绵乡村+水敏感型产业3.农村水利+生态农文旅4.荒滩、荒地、消落区等水生态修复+生态农业、可再生能源5.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安全保障产业链(七)WOD项目自然资源及生态价值权益一体化实施的路径
(八)WOD收益、支出及资金平衡策划要点案例分享(九)WOD项目投融资模式策划及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实务及案例解析模块十六、新政下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1.义务教育和公立医院融资的困境2.专项债融资
3.“以租代建”模式的应用及其案例4.“建办分离”模式及其案例5.民办公用的“共建模式”的应用及其案例6.“配建模式”的应用及其案例分享二、师资介绍拟邀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领域专家授课;拟由证券公司、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实操专家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方案咨询、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讲解。
三、时间地点2024年01月18-21日 昆明市(18日全天报到)2024年01月26-29日 北京市(26日全天报到)2024年03月20-23日 杭州市(20日全天报到)四、培训费用(现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个人会员A:3380元/人/年(含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中餐(180元)、场地等,以上均为单期费用)2.个人会员B:4380元/人/年(含证书、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中餐(180元)、场地等,以上均为单期费用)。
3.企业会员:30000元/年/单位,每期限5-10人免培训费,其他交通食宿自理,每月1期,全年36人次4.会员权益:有效期内在大讲堂举办的公开课免培训费,会员复训及资料费:200元/人5.申请《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城市更新项目经理》、《EOD项目咨询师》、《EOD项目工程师》证书的学员;。
需提供个人资料:2寸照电子照片(蓝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备案用)五、其他服务1.内训:可定制专题内训或外训,包括但不限于本期课纲2.顾问:为政府、资方、施工企业、平台、金融机构提供顾问服务。
3.咨询:项目全过程投资咨询,例如:PPP项目两评一案编制或全生命周期咨询、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可研编制咨询、专项债申报一案两书编制咨询、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收益测算和风险分析可行性决策报告编制咨询、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咨询、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国企改革绩效考核咨询等。
【联系方式】咨询报名:杨老师联系电话:13146321185
(可扫码添加微信)
2023年大讲堂-最新公开课计划表(持续更新中)线上视频,可随时开通一,政府项目精准谋划与城乡区域建设融资创新实操及风险防范政府项目谋划与城乡区域建设融资、片区开发、ABO、投资人+EPC模式等、城市更新、EOD项目申报、、WOD、运作实务及投融资模式实培训
二,EOD实施导则+城市更新+片区开发EOD实施导则及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环办科财〔2023〕22号)的要点解读及运作实务、片区开发投融资、投资人+EPC模式培训班三,存量资产盘活+专项债存量资产盘活的主要方式及操作实务、地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 基建项目市场化运作及城投公司转型、投融资培训班
四,新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于举办“新机制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解析暨特许经营模式落地实操”、35号文解读、115号文解读通知五,城投融资合规和金融征信关于举办“强监管下的政府和城投融资合规新要求和片区开发融资创新模式及金融机构对政信业务的审批要素分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六,全域土地整治关于举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谋划包装”实战班七,ESG合规投资关于举办“ESG的发展应用和合规投资暨ESG投资分析ESG管理咨询师(高级)培训班培训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18-21日 昆明市 、海口
2024年1月26-29日 北京市2024年3月20-23日 杭州市招标采购全流程严管与合规背景下的招标采购全流程实务操作、审计监督与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培训班的通知1月18日—01月21日 海口市
EPC设计施工融合管理+全过程咨询EPC项目招投标、索赔、工程项目投资管控、造价纠纷解决对策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实务高级培训班1月18—21日 海口市公文写作”原理+方法+工具“练就公文写作高手暨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管理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1月22日—01月25日 海口市国企改革关于举办”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下,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强化制理、健全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实务培训班1月18日—1月21日 海口市中至远咨询为您提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咨询与服务、混改、国企改革系列咨询与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专项债券发行咨询与服务、产业基金、PPP项目及投资顾问服务等,欢迎咨询。
本单位具备完整的战略规划、法人治理结构、集团管控、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咨询能力- 新书推荐 -本书基本涵盖了当前地方政府基建领域的主要热点政策、项目类型和模式,包括政府隐性债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生态环境、TOD、EOD、特许经营模式、PPP、政府购买服务、“投资人+EPC”、ABO、地方国有企业主导下的片区开发、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储备、土地二级开发
等,力争让不同的读者都能够从书中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长按上图识别图片二维码后即可进入到购买页面,下单购买即可)作者简介:林晓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开发区协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委员会专家、中国中铁城市开发研究院资深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北京建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专注于片区开发、政府投融资、PPP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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