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江以东(乌苏里江以东是什么条约)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8-11
乌德盖人,是俄罗斯远东地区一个不大的民族。分布在乌苏里江以东锡霍特山两麓滨海边疆区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据1979年统计,乌德盖人为1600人。
乌德盖人,是俄罗斯远东地区一个不大的民族。分布在乌苏里江以东锡霍特山两麓滨海边疆区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据1979年统计,乌德盖人为1600人。乌德盖人的语言属满-通古斯语族的满语支。
乌德盖人乌德盖人和满族同源据史料记载,满族的祖先一肃慎人是中国古代东北地区最早的民族之一汉代,肃慎又名挹娄北魏时,肃慎演变为勿吉到了隋朝,勿吉被称为靺鞨唐朝建立后,靺鞨归附唐朝靺鞨分黑水、粟末等七部,黑冰、栗木二部最强大。
七世纪中叶以后,其它部落有的的归入黑水靺鞨,有的归入粟末靺鞨黑水靺鞨又分十六部,分布于黑龙江中、下游和库页岛熟龙江又称“黑水”,黑水靺鞨因居于黑龙江流域而得名唐朝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设置地方致权机构,进行了有效的管理。
辽代,黑水靺鞨称为“女真”
乌德盖妇女女真的东北部是五国部五国部同女真一样,来源于黑水靺鞨,受辽朝统治在乌苏里江以东,除女真人和五国部人之外,还有乌惹部人乌惹人也来源手黑水韩羯乌惹,金代称为兀的改,元代称为幹拙或吾者,明代称“野人女真”、兀狄哈,清代称为乌德赫或乌底赫、“窝集”(森林人),今苏联称为乌德盖。
乌德盖男子乌惹部每年问辽朗缴纳鹰、马、貂皮,作为贡赋兀的改分布于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以东一带《金史•地理志》记载金朝的疆域说:“余之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统”金朝的都城叫做上京(今果龙江省阿城县南的白城)。
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城属蒲与路、胡里改路和恤品路管辖“路”是金朝行政区域名称,相当于现在的“省”元代在东北地区设置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简称辽阳行省),下辽阳、沈阳、广宁、大宁、东宁、开元、水达达等七路黑龙江中下游和乌苏里江中下游、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属开元路和水达达路。
在1297年以前,元已设有管兀者、吉烈迷万户府1355年,元朝为了加强对黑龙江下游的统治,又“立吾着(斡拙)野人,乞烈迷等军民万户府于哈儿分之地”分布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女真、水达达,兀者、吉里迷等族,有的靠打渔为生,有的逐水草而居,以射猎为业,有的也从事耕织。
元政府把他们编入户籍,每年征收赋税元朝还在奴儿干设立东征元帅府,以镇守库页岛和黑龙江口一带奴儿干指黑龙江口一带,有时也专指享滚河口对岸的特林明期于1411年在享滚河口对岸的特林,正式设立管辖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等地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一努儿干都推挥使司,简称奴儿干都司。
为了班固边防、加强管理,在奴儿干都司下设许多卫、所卫是次于都指挥使司的地方军政机构,所是比卫低一级的机构政府在奴儿干都司境内征收赋税,各卫所居民缴纳的赋税主要是土待产,即所调“土贡”兀者等族交纳貂鼠皮、金钱豹皮、土豹皮等,作为赋税。
清代,1635年,皇太板正式宣布废除女真族名,改称满洲,这就是满族名称的由来从努尔哈赤时起,清政府就在宁古塔设官镇守1636年,皇太极任命吴巴海为镇守宁古塔副都统从此,宁古塔便成为清政府统治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城的政治中心,黑江龙、乌苏里江流域各民族要定期向后金(清)缴纳贡赋。
乌苏里江以东的怡喀拉族人每两年五月会集于尼满河地方,交纳貂皮恰喀拉人,就是现代乌德盖人中的甲卡拉族有时也指全体乌德盖人在乌苏里江以东和黑龙江下游有赫哲、恰喀拉、奇勒尔和费雅喀等族人这里的恰喀拉指乌德盖人,奇勒尔为鄂伦春人,费雅喀为尼夫赫人。
由以上所述不难看出,乌德盖人和满族问源,乌德盖人居住区过去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乌德盖人过去是中国民族之一《中俄瑷珲条约》签订以前,沙俄的侵略魔爪已经开始伸到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的北部沿海和库负岛一带不过,在这个地区的南半部,还看不到俄国人的足迹。
《瑷珲条约》签订后,沙俄侵略者开始向乌苏里江以东大举扩张,积极推行武装殖民,不断加大对这一地区的非法占领当年,1858年,穆拉维约夫便不断将大批哥萨克军队派往乌苏里江右岸据不完全统计,1858年底屯驻乌苏里江东岸的哥萨克有两个乌苏里步兵营,每营五个连,共为3290人。
与此同时,穆拉维约夫还千方百计动员俄国农民移居黑龙汇,乌苏里江地区到1859年秋季,沙饿侵略者已将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置于他们的军事占领之下1860年11月14日,沙俄扩张主义者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将《瑷珲条约》规定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由中俄“共管”,改为划归俄国,强行夺取了我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从此以后,赫哲、乌德赫等族人民大部分划归俄国管辖沙俄武力割占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广大国土后,推行民族压迫、殖民掠夺政策,使当地店居生活在“监狱”之中当地居民不愿做沙俄殖民者的奴隶,大批返回中国内地。
1860年,黑龙江北岸赫哲族居民269人自动迁回松花江一带居住同年,原住乌苏里江以东苏城一带以渔猎为生的恰喀拉族居民数百人,因不堪忍受俄国人的压迫,也迁到珲春居住汉族居民迁回祖国内地者也很多留居被俄占地区的各族人民,同沙俄殖民者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沙俄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后,建立军事殖民统治,推行民族压迫、殖民掠夺政策,对当地居民(包括乌德盖人)进行强制的管理,迫使他们改用俄罗斯姓名,讲俄罗斯语言,穿俄罗斯服装,信东正教俄国当局置中俄《北京条约》第一条关于“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占渔猎之地,俄国均不得占”的规定于不顾,大肆掠夺当地居民的土地,无偿地赏赐给哥萨克官兵、新来的俄罗斯移民和东正教会,借以在该地建立保障沙俄殖民统治的社会基础。
俄国殖民者足迹所至,到处肆虐,强占熟地,不准耕种,迫使当地居民四处流亡沙饿当局还向当地居民征收名目繁多的措税,主要是人头税和毛皮实物税乌苏里江以东地区每户每年至少须交两张貂皮的实物税除正税之外,沙俄当局还巧立名目,强征各种杂税。
这些杂税比正税更残酷无情,不容拖欠,而且任意增加税额,致使纳税者被迫举债,年长日久,无法清偿,渐渐沦为俄国人的债务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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